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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9章(1 / 2)

始皇听着伍爱华的科普若有所思,只是始皇对于朝堂的掌控还是很厉害的,他并没有受到相权辖制的感觉(毕竟吕不韦被他轻轻松松就搞下去了),但是始皇也知道,自己未来的继承人们不是每一代都可以好好掌握朝堂,所以这种制度也有其存在的意义?

“除了中央的这种改革,汉武帝在地方也作出了改革,”伍爱华继续说道:“他专门设立了十三个监察区域,称为州,每州都配备了一个刺史的岗位,专门用来监督弹劾当地郡守。”

“在汉武帝之前,汉朝没人这么做,汉武帝这个小机灵鬼搞了这么一出,直接让郡守每天食不下咽、夜不安眠。”

“在这个时候,刺史还只有监督监察弹劾的权力,地方的司法权和行政权还都掌握在郡守手上,可以说郡守一般是当地一把手,刺史只是当地二把手甚至三把手,毕竟还有个军事主官。”

“但是很快,因为刺史没有人监督,皇帝又相信刺史,在东汉的时候,刺史的权力越来越大,因为害怕刺史跑去和皇帝讲自己的坏话,郡守在做决定之前都要先请示一下刺史,刺史认为可以的他们才会继续做,两者的地位已经发生了颠倒对调。”

“东汉末年,州已经从监察的区划变成了行政的区划,刺史已经实际意义上成为一州集行政、军事、司法、监察于一体的主官。”

“这时候,刺史已经变成了我监督我自己,监察的意味已经逐渐消失了。”

听到伍爱华这话,汉武帝不由皱眉:“没有监察,郡守为所欲为,有了监察,刺史为所欲为,朕设置的刺史变成这样,东汉究竟是怎么做事的?!”

自己手上好好的制度,怎么到东汉就变了味了呢?!

“说完法庭的人员组成,我们来说说审判的程序。”

“汉朝对被告人审讯和判决,叫做鞫狱。”伍爱华首先解释了一下名词:“鞫是指的从审讯到判决的全过程,而狱说的就是判决之后进入监狱的全流程。”

“鞫包括了辩告、讯问、刑讯、杂治、读鞫、论决、乞鞫等过程。”

【汉朝司法程序也挺复杂的】

【这说明汉朝法治其实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了】

“辩告,很多人看字面意思,会误以为是要进行辩论、辩解、告状,其实辩告是审理之前,司法官员向当事人宣告相关法律要求,并且强调不得伪证,诬告要反坐。”伍爱华解释道:“和庭前宣誓是一个程序。”

【乖乖,古代这流程还挺先进】

【作证之前发个誓,英美法系老操作了,该不会是和我们老祖宗学过去的吧?】

“讯问的话,就是当场询问当事人、证人,做好记录,这里汉朝还有个‘传复’的手续,是说三天后重新把人找回来再问一遍,看看和之前的记录有没有出入,好判断有没有人说谎。”

“至于刑讯,大家就都知道了,找不到结果的时候,严刑拷打当事人或者嫌疑人,获得他们的口供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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